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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國際專利申請量超過12萬件,創下歷年記錄

關鍵字:國際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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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資訊室 (iKnow) - David 發表於 200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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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本月公布的新聞稿,在2004年利用專利合作條約(PCT)所提出的國際專利請數量超過12萬件,比2003年增加4.3%。若以國家計算,排名與比率如圖一所示,其中美國、日本與德國分別以34.9%、16.6%與12.4%佔據前三名並遙遙領先其他國家。若以企業申請數量計算,其前五名分別為荷蘭飛利浦(Philips)、日本松下(Hitachi)、德國西門子(Simens)、芬蘭諾基亞(Nokia)、德國博世(Bosch)。

 

圖一、2004年PCT各國申請數量排名與比率

Source : WIPO 2005/03

 

圖二、國際專利申請與佈局時間表

Source : 本室整理 2005/03

同時,WIPO針對發展中國家指出,2004年發展中國家申請量比2003年增加23%,佔所有國際申請的6.3%,其中專利申請量以國家計算,前五名分別為韓國、中國、印度、南非和新加坡;而前五大申請單位分別為韓國Samsung、韓國LG、中國華為、印度蘭巴克西實驗室和新加坡科技與研究局。在新聞稿中亦指出,若大陸保持去年37.8%的成長速度,將有可能在2005年超過澳洲。

評論:

1. 所謂PCT即為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之簡稱,為WIPO內的一個國際間的專利保護協定。此協定為美國在1966年提案建議,到2004年1月,締約國已達123個。申請PCT之資格需為遞約國之公民或居民,申請單位包括中國大陸、歐洲專利局、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奧地利、俄羅斯、瑞典、西班牙與韓國等,而申請語言可為英文、中文、法文、德文、日文、俄羅斯文及西班牙語。

2. 由於台灣並非締約國與語言關係,建議台灣企業可先申請大陸專利,並利用同一語言的便利,由大陸申請PCT。也就是說,程序上應該第一步在台灣專利申請;第二步在中國大陸專利申請;第三步由中國大陸提出PCT申請。此外,由於台灣非巴黎公約同盟國,因此對於國際優先權的主張將會產生問題,因此現階段國際專利申請,建議台灣與大陸專利同時申請,以取得國際優先權。

3. 知識經濟時代,創新研發取得獨特技術並進行全球佈局已是參與國際競爭不可忽略的環節。然而,專利的取得為屬地主義,專利地域的佔領也需要極高的成本(包括申請、審查與維護費用等),因此如何建立國際專利申請策略,對於資金有限的中小企業扮演重要角色。圖二為國際專利申請與佈局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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