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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希望歐洲政府能鼓勵有助創新的競爭環境。這是一個多麼諷刺的話。隨著蘋果 iPod 與 iTunes 入侵歐洲,讓歐洲人感覺到重大壓力之時,一群以消費者而成立的組織開始攻擊蘋果。真的有那麼嚴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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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方人工作勤奮度來看,美國人的確比起歐洲人還要熱愛工作。以商場競爭度來說,美國的確比歐洲還崇尚自由。因此美國人對於 iTunes 的看法是,交由市場自由競爭決定。但是在歐洲人來看卻不是如此。
表一、 iTunes 推出至今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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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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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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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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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 線上音樂商店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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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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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 音樂銷售突破 1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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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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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 音樂銷售突破 5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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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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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 音樂銷售突破 10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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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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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 音樂銷售突破 20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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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 Apple,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STPI )整理, 2007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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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6 月挪威官方曾提出,蘋果 iTunes 網站違反挪威國內的法律,強制性要求蘋果 iPod 用戶只能選擇 iTunes 音樂下載服務。之後,歐洲各國也開始提出相似起訴。目前對蘋果採取行動的包含 德國、法國、芬蘭與挪威等國。最近荷蘭也加入了這個行列。
蘋果的作法是通過所謂『 FairPlay 』的版權保護技術限制 iPod 只能夠購買 iTunes 網站音樂,且不支援採用其他版權保護技術的音樂文件。蘋果的理由是由於隨著非法下載愈來愈猖獗,因此唱片公司要求蘋果在販售其音樂時添加版權保護措施,因此這不是蘋果自發性的行為。
根據歷史經驗來看,當初就是因為沒有版權保護技術的音樂到處流串,使得唱片公司的營收日漸下滑,也影響了合法數位音樂市場。因此如果開放版權將變得無法無天。
由於美國是根據市場自由競爭決定,簡單來說,如果消費者不要下載 iTunes 的音樂,他將會到其他網站下載,那既然消費者喜歡到 iTunes 下載,必定是其他網站出了問題。
即使歐洲有許多國家抵制,但是 iTunes 下載數量還一直創下新高,可見得消費者還是喜愛 iTunes 或者蘋果所生產的 iPod 。(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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