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2005年10月06日 CNET新聞專區 - 蘋果12日好戲登場眾人拭目以待)蘋果電腦公司又廣發電子郵件,邀請媒體記者參加下周舉行的盛會。網路上盛傳,蘋果可能發表一款可播放影片的iPod。對未來產品向來保密到家的蘋果只在邀請函裡提到「還有一件事...(One more thing...)」,就此打住,留下廣大的猜想空間。
評析:
下週三(10月12日)蘋果電腦又將再次召開新產品神秘發表會,據網路新聞謠傳,蘋果電腦可能推出新款可播放影像之video iPod(或稱為vPod),見文【iPod未來產品與蘋果電腦創新】。然而,也有分析師指出,蘋果電腦將於下週推出新款麥金塔電腦(iMac),而不是擁有影像播放功能的iPod。到底是vPod或是新款iMac,顯然全球產業分析師與網路評論家將持續猜測到下星期三公布為止,期間蘋果電腦也將如前例般,持續在全球各大科技媒體瘋狂曝光。
如果要在新iMac與vPod中二選一,我會選擇新iMac。
可攜式多媒體播放機
在進行討論之前,讀者可先參考本電子報134期針對可攜式多媒體播放機(Portable Media Player, PMP)市場需求所做的報導【2009年PMP出貨量將達750萬台】一文。該文點出了兩個重要訊息,其一由於現階目前PMP的比Sony之貴上許多,並且PSP在產品的規格又比PMP還要來得佳,因此很難說服消費者購買PMP。其二,相對於PMP在2009年才會達到750萬台,Sony預估其PSP在2006年就會達到1300萬台。換句話說,PMP由於缺乏可以整體營運模式,包括內容(軟體)與硬體的整合,因此一般預估將不會有太大成長。
是新iMac還是vPod
在新iMac與vPod中為何選擇新iMac呢?原因有三;其一,Jobs曾經表示,消費者不會想邊走邊看電影,因為從電晶體收音機時代人們習慣帶著音樂走,但看電影還是要窩在沙發上,換句話說,如果蘋果電腦是定位在音樂娛樂產業,vPod並不符合其主要營運模式。其二,數位影音整體創新產業鏈並未形成。觀察iPod的成功,如文【Apple數位音樂產業創新三步曲】,我們可以發現其實建立iTunes模式成功是重要的第一步(相對於硬體的建立,合法音樂消費模式的建立是主要關鍵困難點)。換句話說,如果蘋果電腦沒有建立相關合法MTV、合法電影或是合法影音檔的消費或是營運模式,那麼蘋果電腦不會輕易切入相關業務。其三;以vPod的大小與定位來說,較有可能的成功模式就是掌上型遊戲機(屬於娛樂內容產業),因此除非蘋果電腦想要切入此領域,即遊戲領域(我們覺得短時間不可能,原因是Sony、任天堂與微軟在此領域已經太成功),不然成功機率極低。
結語
雖然現階段大家都期待蘋果電腦推出vPod,但是我們認為可能性極低。一如大家都希望蘋果推出iPhone手機,但是蘋果卻選擇與Motorola合作,並以Motorola手機擴大其iTunes音樂下載量,並當成進入iPod系列的入門機種一般,見文【iTunes手機會不會打擊iPod銷售量?】。因此,除非新的營運模式出現,不然vPod的出現將會遙遙無期。 (10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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