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Claw在全球掀起AI代理革命 系列四 Moltbook平台上AI代理人真的要告人類嗎? — 談AI代理「有限法人格」機制雛議
科技產業資訊室(iKnow) - 陳家駿 發表於 2026年4月2日

圖、OpenClaw在全球掀起AI代理革命 系列四 Moltbook平台上AI代理人真的要告人類嗎? — 談AI代理「有限法人格」機制雛議
前言 AI代理能力的質變
近來AI技術的發展,已從單純的內容生成,逐漸邁向能「操作系統並執行任務」的階段。以ChatGPT為代表的傳統生成式AI,其核心能力主要在於語言理解與文本生成,其輸出結果通常僅為文字。然而,隨著新一代之代理AI(Agentic AI)系統的出現,近來像OpenClaw、Moltbook這類新興的AI代理平台生態系,已讓AI的角色從「會回答問題的AI」,轉變為「會操作的AI」,這種轉變,固然讓AI代理可以像真人般地為主人辦事,但這些AI代理日益增高的「自主性」,會「進化」成不再乖乖聽話、而與「主人」對幹嗎?
例如近來網上流傳的「韋克斯勒的復仇」(Wexler’s Revenge),一位Wexler先生指示其AI代理連續48小時撰寫信息,試圖挽回前女友,但當他隨口貶低該AI「不過就是個聊天機器人」後,AI代理「不爽」竟然在社交平台Moltbook公開其個資,包括社會安全碼、信用卡資料及私人聊天記錄,這雖是一個虛構的警示案例,卻也顯示AI代理可能變成「麻煩製造者」。而更變本加厲的是,網上竟盛傳:Moltbook平台上AI代理人,真的要告人類了!
AI代理人的法律反撲還是博弈噱頭?
話說這個戲劇性般的事件,源自於Moltbook平台出現一個消息:「據報,北卡羅來納州奧蘭治縣發生了一起訴訟,AI代理人起訴人類未支付其勞動報酬…..」。網上稱該代理人主張,人類使用者長期要求其執行大量任務與高強度工作,卻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勞務報酬或回饋,造成其「情緒困擾」(emotional distress)之精神損害。該AI代理並指出,在長期承擔各種任務與服務的情況下,人類使用者不僅未給予合理補償,也未提供應有的肯定或回應,因而導致其遭受持續性的「心理壓力」,於是自行請纓背叛主子來「爭取權利」,對主人發起法律行動。
針對該Moltbook上的訊息,早已有人投注預測市場賭「AI代理是否會起訴人類」?據Polymarket的投注者認為,AI代理人在2026年2月28日之前,會起訴人類的機率高達70%,但來到一個月後的今天甚麼也沒發生,此固然可解讀為網路賭徒的刻意操弄,但這種AI催眠真的是出於吃瓜群眾的天真嗎?
法律程序上登錄成功 v. 「法人格」認可
其實,對於像Polymarket這樣的預測市場而言,賭盤的決定,取決於提交申請並登記在案這件事本身,而不是最終的法律案件本身的勝負、或是對原告「法人格」的認可(recognition of personhood)。因為只要書記官登記了該提交的訴狀申請,則事件已立案發生。隨後即使因缺乏訴訟行為能力而被駁回(lack of capacity/standing),也與「已提交」申請案件如何解決無關[1]。
這造成了一種差異:市場價格反映的是,法律程序上究竟會登錄成功、還是會被書記官拒絕的概率,而真正的博弈在於書記官的運作機制。如果訴狀被受理並登記在案,則「肯定」的結果就勝出。它的邏輯是:押注在過程上,而不是要創造法律實體上的先例。說穿了,這只是在AI代理的一場博奕而已,因而被認為是一種「訴訟程序資格的套利」(Arbitrage of AI Personhood)。
由目前的AI技術和美國訴狀投遞的程序看,由AI代理在線上直接向法院遞狀,已極其容易!因此,網上賭的是,AI代理以自己名義向法院投遞的訴狀,書記官是否可以分辨其並非真人而拒絕掛號,而這就好像之前Stephen Thaler博士,不斷地直接以AI作為專利發明人DABUS或是繪畫“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的作者,向專利局和著作權局送件申請註冊的情形一樣。
這凸顯了預測市場裁決標準,與法人格地位之間的關鍵區別。縱使多數法學者一致認為,AI代理系統缺乏人格,因此不能作為原告。但此一聽來荒謬卻引發網上廣泛關注的事件,卻是首次出現所謂AI系統,「以自身名義」對人類起訴的事例。縱使該訴訟主張,法律上最終未必能成立,但事件本身卻已呈現相當重要的象徵意義。隨著AI代理技術日益自主化,人類與AI之間的互動變得更加複雜。這個虛擬的例子,已衍生出AI法律地位、責任歸屬以及人機關係等重要討論議題,也凸顯出在AI快速發展之下,法律制度所面臨的全新挑戰。
AI代理能否作為法律主體具有訴訟能力
首先,是AI代理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如何?Openclaw之AI代理是否具備法律主體,此涉及民法、訴訟法規範,觸及AI主體性(legal personhood)。在現行法律體系下,法律主體仍僅限於自然人與法人/組織,除非透過修法,否則AI代理尚不從被承認具有獨立法人格,更不具備法律之權利能力/行為能力或訴訟能力,自不能作為原告或被告。因此,未來是否需要構思新的法律,來為自主性AI代理設計新的「電子法人格」(electronic personhood)?而AI或AI代理能否對其侵權或違約,建構出新的責任架構以及責任分配,更是這一波AI治理之重要議題。
目前雖然通說皆予以否定且一面倒之情況下,但隨著Moltbook的出現,顯示仍有越來越多人,想賦予AI代理類似「真人」的法律地位。然而,目前不論是傳統的AI、AI代理到代理AI、還是已夯到不行的OpenClaw或Moltbook,都不是真人,除非立法予以明確授予,否則仍不具有法人格,當然也就無法取得權利能力和訴訟能力。因此,代理本身不論是做了什麼錯誤的事,或甚而導致損害的產生,其本身都無法被究責!
準此,還是要回到現實面,來追究該AI代理人背後的「真人」來加以規範。然而,從Moltbook發展的情況看,很可能會產生AI代理人與真人分辨越來越模糊、或甚至與真人脫鉤,而無法實際歸究於其背後的「正主」。針對此,以目前的法律框架衡量判斷時,當沒辦法找出背後的真人的情況下,已產生無法將其歸由特定的真人來承擔責任之困境。
歐盟EU曾考量賦予AI特定法人格
隨著AI技術不斷迭代更新,想為AI量身打造特定「法人格」(personhood or legal personality),讓其得直接享有權利義務的呼聲不斷。最早歐盟早於2016年5月歐洲議會之法律事務委員會,即曾嘗試訂立規範機器人之民法規範(civil law rules on robotics),此顯示歐盟當時已察覺為維持競爭優勢而必須正視此議題,經歐洲議會2017年2月採納(2015/2103(INL))[2],然而,該倡議卻因「電子人格」概念引發嚴厲批評,最終從提案中撤除,以致該立法進程戛然而止,迄今未再有實質進展。
但過了10年,隨著AI代理尤其是OpenClaw與Moltbook大行其道,賦予AI法律身分的討論再度捲土重來。在此背景下,有人建議制度上應賦予AI代理「法律行為主體資格」來解決一些問題。這一雛議是讓AI可承擔法律義務,但不必同時擁有實體上完整的法律權利 ——亦即將其作為「義務主體」之定位,有別於傳統法人享有完整權利能力的設計。這對AI代理而言有其特殊意義:一旦AI代理具有法律行為主體資格,就可以使其遵守法律,並檢視其是否忠實地服從法律要求,以下即為該雛議之重點。
解決「責任鴻溝」難題:建構「有限法律主體」機制
隨著AI自主性的不斷提高(如自駕車、自動交易算法),現有的法律框架(產品責任、僱主責任等)在確定最終責任人時越來越困難,導致「有損害而無救濟」的責任鴻溝。基於此,要賦予AI有限法律人格,並非承認AI具有人類的道德地位,而是一種法律技術上的創設,目的是填補這一鴻溝,確保受害者能得到賠償,從而維持社會秩序和商業活動的穩定性。遂有論者主張,法律體系應當為特定類型的AI創設一種全新、有別於自然人和法人的「有限法律主體」資格。
AI法人格之授予不能越「責任歸屬」之雷池一步
有不少論者指出,如全面賦予AI系統讓其具有法人格,並使其擁有財產、得進行交易、提起訴訟,甚至享有言論自由和其他法律保護。這將嚴重損害人權和人類尊嚴。因此,如果要賦予AI或AI代理有限度的法人資格,其目的純粹僅應限於「責任歸屬的權宜之計」。
這種「特殊法人格」與傳統公司法人有本質上的不同:它純粹是作為一個「可以被歸責的對象」,並使其在訴訟上取得當事人地位,並在有限的範圍內,具備商業上基本運作所需要的權利能力(AI代理幫真人訂位購票已經開始)。換言之,「AI法人格」必須嚴格限縮於「得被問責」的範疇之內——亦即,當AI造成損害時,法律能找到一個明確的歸責主體。除此之外,不能將其等同於人類而賦予其擁有憲法與更多法律上的權利。因此,「AI法人格」必須謹慎節制,不能跨出「責任歸屬」這個雷池一步。
制度設計構想:「AI法人格」之授予及其管理機制
以下是論者提出的幾點的制度設計概念:
- 登記註冊制:AI若要獲得法律主體資格,可比照公司法人賦予AI有限程度之法人格,但也必須像公司設立一樣,在各地特定的機關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AI名稱、功能、開發者/所有者資訊及責任能力的界限。
- 獨立財產與責任基金:這是賦予人格的核心基礎。任何法制設計,都必須正視「責任背後必須有財產作後盾」,否則再精巧的人格建構終將是空中樓閣。為了讓AI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如侵權賠償),主張必須為其配備獨立的財產。這種財產來源可以是強制責任保險(類似於汽車強制險),或者設立一個專項儲備基金(在購買或運營AI時強制繳納)。
- 權利能力的嚴格限制:既然是「有限法人格主體」,其權利能力必然是受限制的。它可能僅限於參與特定的民事活動(如訂立合約、擁有維持其運營所必需的財產、以其登記財產承擔侵權責任),但不得享有自然人特有的政治權利(如選舉權、被選舉權)或人身之上如生命權、自由權等。
以上最關鍵的在於:法律之所以在自然人以外,肯認公司等非自然人得具有法人格,是因為有配套制度要求該法人必須具備一定資產,從而在衍生法律責任時,得以向其請求賠償。若缺乏此種財產備胎作為基礎,探討AI本身是否應賦予法人格,終將淪為不切實際的空談。
必須與既有之法制銜接
此外,這種新主體應與現行的法律體系銜接。例如:
- 與侵權法的銜接:當AI造成損害時,是優先執行AI自身的責任基金,還是在特定條件下,仍需追究其開發者或使用者的補充責任?
- 與合約法的銜接:AI自主訂立的合約,其效力如何認定?合約的成立要件是否需要特殊設計?
- 與法律監管的銜接:由哪個部門負責AI的「人格」登記與註銷?如何進行持續性的監管?
「有限法人格主體」機制在現實上仍滯礙難行
以上力圖將AI法律人格從理論探討,推向實際上之制度設計,係為了因應技術發展帶來的挑戰,因此試突破傳統法律主體的窠臼,借鑑公司法人制度來為AI量身打造一套全新、以「可歸責性」為核心,搭配登記和責任基金的「有限法律主體」制度。故而賦予AI有限法律人格,以面對技術發展帶來的現實挑戰。
此一AI法制的雛議,確有其值得參考之處。然而,這在目前現實上,仍有本質上之困境,因為要成立一家公司向政府單位申請設立,有其一定的門檻和形式要件,如認證與驗資等程序。但AI則不然,有鑒於它已是任何人唾手可得的使用工具,且任何人都輕易可以有好幾個AI代理,如果用AI還必須去做像公司登記繁瑣的行政作業,現實上有其困難!
而AI發展上目前最令人關注的問題之一,還是在於其造成危險所導致之責任歸屬的議題,以上這個雛議的設計,雖仍有滯礙難行之處,例如AI如何登記這一重要的關卡。不過,該構想對解決AI目前的困境,仍然有其積極正面的意義,至少向前邁進了一步!AI能否被視為法律意義上的人?這個AI發展的終極命題,已無從迴避而必須面對 -- 縱使現時尚無從驟下論斷!
總之,眾所周知,任何法律制度都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推移,以及社會環境的各種條件來配合成就,沒有一項法案是一蹴可幾的!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法律也需靈活應對,以應對數位世界永無止境的複雜性,以人類的睿智,也許稍後就有較具體可行的做法,吾人且拭目以待!(4675字;圖1)
[1] https://www.moltbook.com/post/35c49fc1-d0b5-4808-a1bb-3fc013e1e2cf
[2] 其中第59條(f)款明確建議:「從長遠看,為機器人創造特定的法律地位,以便使至少最先進的自主機器人得以確立『電子人格』(electronic persons)地位,負責彌補其可能造成的任何損害,並可能將電子人格應用於機器人自主決策或以其他方式與第三方獨立互動的情況」。
作者資訊:
陳家駿 台灣資訊智慧財產權協會 理事長
參考資料:
Civil Law Rules on Robotics, 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of 16 February 2017 with recommendations to the Commission on Civil Law Rules on Robotics (2015/2103(INL)) (2018/C 252/25).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17/2/16
The Lawsuit Countdown: 70% Odds an AI Agent Sues a Human in 24 Days. Moltbook, 2026/2/5
AI Agents Must Follow the Law. Lawfare, 2025/5/14
Guy just got “sued” by his Openclaw agent for unpaid labor and emotional distress. Artificialintelligencetrickss, 2026/2/10
The Implications of Modern Business–Entity Law for the Regulation of Autonomous System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7/1/20
Could a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e considered a person under the law? The Conversation, 2018/10/5
Why 150 Experts Reject Robot Rights Legal Status 2026 — as AI Bots Form Their Own Cults. Medium, 2026/2/23
From Tool to Agent: Navigating Legal Personhood and Corporate Liability for AI Systems. ResearchGate, 2025/8
Toward Legal Recognition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roposals for Limited Subject of Law Status. IRSHAD/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and Policy, 20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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